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自覺加強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問題的理論研究與宣傳闡釋,主題為“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 推進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學術研討會,于2024年8月30日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主樓會議室成功舉辦。
本次研討會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主辦,中國社會科學院全面依法治國智庫、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承辦。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徐顯明,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江必新,上海市社科聯副主席沈國明,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聯合黨委書記、法學研究所所長莫紀宏,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李林,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陳甦等近五十位領導、專家與學生參加本次學術盛宴。與會專家緊緊圍繞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從法治理論的不同視角,就如何在法治軌道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發表了高屋建瓴的看法,提出了針對性的措施和建議。
開幕式暨主旨發言
會議開幕式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陳甦教授主持。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聯合黨委書記、法學研究所所長莫紀宏研究員首先致辭。莫紀宏所長深情回憶了法學研究所緊密與中國法治進步和法學繁榮同頻共振的光榮歷史,并希望通過這次研討會賡續法學研究所在中國法治建設各領域所起到的引領全國法治理論研究方向的使命感與責任感。他認為,學術界要認真思考法治與中國式現代化的關系,即從何種角度去保障中國式現代化的實現,法治本身的現代化及其形態又表現為何,法治和改革的關系到底是什么等問題。在此基礎上,他就推進法治改革的理論構建表達了看法。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教授做了題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主旨發言。他指出,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又一次提出了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這表明,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既是全面依法治國的目標任務,也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任務,是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交匯點。他將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的重大意義概括為五個方面:一是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二是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必然要求,三是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四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五是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必然要求。他認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做:一是繼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已經確定的五個子體系,即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律實施體系、嚴厲的法律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完善黨內法規體系;二是根據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將經濟法治體系、政治法治體系、文化法治體系、社會法治體系、生態文明法治體系、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涉外法治體系、軍事法治體系、管黨治黨法治體系作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著力點。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山東大學法學院名譽院長徐顯明教授在題為《關于中國的法治道路》的主旨發言中,重點剖析了法治與中國式現代化的關系。他認為,法治與中國式現代化存在四層關系:第一層是引領關系,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要先鋪軌,要鋪的這條軌就是法治。第二層是,法治化是現代化的組成部分,沒有法治化就沒有現代化。第三層即提供軌道、道路和平臺,中國式現代化只有一條道路、只有一條軌道、只有一個平臺。這條道路、這條軌道,這個平臺就是法治。第四層即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實現的重要保障,這是二十屆三中全會的重大命題。在這四種關系的基礎上,徐顯明教授引出中國到底要走一條什么樣的法治道路這一重要命題。他認為現代人類社會存在多種法治道路的模式,如內生演進式法治道路、繼受式法治道路、移植式的法治道路等。而這些道路均不適用于中國。我們要走自我構建式的法治道路,即把中國共產黨自上而下的領導力和人民群眾改革要求自下而上的推動力相結合的道路。進而徐顯明教授指出,這條道路必須要堅持三條原則,即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而在具體的建構路徑上,徐顯明教授認為必須做到以下四點:一是要與優秀的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相結合,二是要注重傳承紅色基因,三是要吸收借鑒人類一切與我有用的法治文明的成果,四是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的自我創造。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湖南大學法學院江必新教授以《法治領域改革要高度重視法治效能》為題,在線上做了主旨發言。他首先詳細闡明了要特別重視提升法治效能的七大理由:一是追求法治的目的,即提高治國理政的效能,讓法治為人民真正帶來福祉;二是提高效能是法治現代化的核心要義。三是法治的競爭本質上是效能的競爭;四是法治無效能就無法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優越性;五是無效能的法治不僅不能使法治建設行穩致遠、不僅不能提高法治的權威,反而會葬送法治建設的前途,削弱法治的權威性;六是法治的無效能也是我們當前法治建設中亟須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七是好用、省錢、省力是基層干部對法治建設的強烈呼聲。接著,他就如何提高法治的效能,尤其是在改革過程中來著力提高法治改革的效能,提出了十大措施。一是堅持形式法治和實質法治相統一的理念。二是既要堅持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又要特別強調成本效益。三是要克服過度治理的現象,要對社會治理事務進行類型化,不是事無巨細都需要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四是防范風險必須要建立預防性的法治,但也切忌過度預防。五是建設法治必須以法治體系的建設為總抓手、為總任務,但要突出重點、抓住關鍵,把好鋼用在刀刃上。六是要注意法治建設的階段性,循序漸進,不要貪圖一步到位,不要搞法治建設的大躍進,要遵循法治建設的規律,步步為營,穩扎穩打,不要操之過急。七是制定法律、作出決策、制定政策要注意類型化,切忌一刀切。八是全面深化法治改革要特別注意效能分析和效能審查、效能評估,要進行制度政策的比較分析,選擇成本最低、效益最高的制度、政策和機制。九是立法、執法、司法都要考量實施的效能,都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都要評價實施、執法和落實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可持續性、可接受性、可保障性。十是法學研究要高度重視法經濟學的研究和宣傳,要避免法治建設中的鋪張浪費,要使成本效益考量貫穿法治建設的全過程。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李林教授以《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共同特征》為題做了主旨發言。他認為,既有共同特征、更有中國特色是我們正確認識和把握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共同特征的基本邏輯、重要方法和法理依據,可以從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涉外法治和國際法治關系以及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要求四個方面來把握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共同特征。在這個分析框架的基礎上,他提出了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六個共同特征:一是弘揚人類法治文明的共同價值,二是遵循人類法治文明的共同原則,三是追求人類法治文明的共同目標,四是從事人類法治文明的共同事業,五是實行人類法治文明的共同機制,六是維護人類法治文明的共同利益。在人類法治文明體系中,共同價值是理念引領,共同原則是基本遵循,共同目標是現實追求,共同事業是實現方式,共同機制是重要保障,共同利益是重要基礎。上述六個方面的概括,是人類法治文明和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所共同具有的重要內容和主要特征。中國式法治現代化作為人類法治文明的新范式、新形態和重要組成部分,既要堅守其所必有的普遍價值和共同特征,更要彰顯中國式現代化所定義的中國特色和本質要求,在中國與世界相貫通、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現代化與法治化相融合的發展過程中,更好實現普遍性與特殊性的有機結合,辯證統一。
上海市社科聯副主席沈國明教授以《增強法治領域改革的系統性》為題發表了主旨演講。他認為,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特點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的有機統一。二是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是有明確保障的中國式現代化。三是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注重吸收改造傳統文化,并將其融合。接下來,他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問題做出了系統的論述。他指出,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要更加注重系統集成”這句話強調了改革的重要原則,又對提高改革的質量提出了要求,同時,這也是針對目前改革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而提出來的。這些問題包括新老體制的交替,一些矛盾反復出現,單向度的討論問題,在解決一個問題的同時引發新的問題。因此,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必須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各項改革都要向總目標聚焦發力,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形成總體效應,要形成一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最后,沈國明教授就法治研究如何進一步提高質量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他指出在技術層面應該更加強調工匠精神,并建議《國家社科基金指南》可以擴大征求題目的范圍,聽取實務部門研究機構的意見,減少同水平重復研究,保持研究題目的新鮮度,也可以保障有較高的投入產出比。
在隆重的開幕式環節外,會議還共設了三個單元議程,主題涵蓋了法治與改革、法治與中國式現代化、法治領域改革與涉外法治建設,并在每個單元設置報告、與談及討論環節,各專家學者通過以上環節進行了廣泛深入的研討交流。
第一單元:法治與改革
第一單元的主題是“法治與改革”,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謝增毅研究員主持。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黨委書記、社長冀祥德教授做了主題為《中國式法治現代化與刑事辯護法治化》的發言。冀祥德教授認為,站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歷史過程中來看刑事辯護,可以用“木桶理論”來解釋,即如果我們把刑事法治的建設也看作是一個“木桶”的話,在偵查法治、監察法治、審判法治等若干構成刑事法治“木桶”的木板中,刑事辯護顯然就是木桶中最短的那塊木板,刑事辯護正處于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三次相對低潮期。中國式現代化要想實現,必須有中國法治現代化的實現作為保障,而中國法治現代化的實現必須以刑事法治現代化實現為前提,而刑事法治現代化的實現更離不開刑事辯護法治化的到來,所以中國式現代化的實現必須也要重視刑事辯護法治化的推進。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法學》總編輯黃文藝教授發言主題為《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中的“大法治觀”》。他認為,習近平法治思想更新了法治的內涵、外延、功能等方面的理解,創造了一種新的法治觀,這一新的法治觀一種“大法治觀”。他從法治整體觀、法治多元觀、法治軌道觀三個角度對“大法治觀”的核心要義進行了系統闡述。在此基礎上,黃教授進一步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大法治觀”在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得到了系統的體現,系統推進各領域法治建設,統籌推進各類型制度建設,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等,都是“大法治觀”的生動實踐;尤其是《決定》統籌推進法律規范體系、黨內法規體系、社會規范體系等各類規范體系和制度體系建設,提出了300多項涉及到制度變革的重要改革舉措,確立了新時代新征程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任務書和施工圖。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外法學》主編王錫鋅教授做了題為《信任構建與我國行政訴訟管轄制度改革》的發言。他首先指出了我國改革實踐中的一個普遍又棘手的現象,也是所有的改革措施可能都會遭遇的問題,即措施雖多,但實踐中仍遭遇系統性制約。他認為,改革措施在實踐中碰到的障礙,集中反映出改革系統性不夠的問題。比如對行政訴訟的異地管轄或者集中管轄制度的改革,它直接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權組織形式發生沖突,法院在審理異地管轄案件的時候,人大對法院的監督怎么去配套,本來案件應該由A地管轄,但如果到B地去審理,B地的人大在進行監督的時候,實際監督的是A地的案件,這個問題就像檢察系統當中出現的異地用檢問題類似。我們的改革有時候為了解決一個小問題,可能投入了巨大的制度改革成本,這往往是得不償失的,不符合治理效能的追求和實現。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理研究室主任賀海仁研究員發言的題目是《法同憲:論備案審查標準體系的法治化》。他首先介紹了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中關于要完善合法性審查,提高立法質量的相關內容,結合自己的科研經歷,引出備案審查標準體系這一話題。他通過梳理學界對備案審查不同標準的討論,發現了存在其中的兩類思維,即法律思維(政策思維)和法治思維。他認為我國備案審查標準體系的法治化要正確區分政治標準、法治標準、適當性標準的關系,尤其是要處理好備案審查活動中準則、基準和標準的關系。“法同憲”實際上是對“書同文,車同軌,行同輪”這種傳統的賡續,旨在實現國家統一、法制統一和政令統一的法治建設理想目標,而備案審查標準體系的法治化是其中的核心環節。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旭教授做了題為《全面實施憲法與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發言。他從法理的高度提出了關于現代化的四個命題:一是現代化一定意味著理性化。依法治國在本質上就是為國家確立理性,擺脫宗教、蒙昧、迷信對于國家共同體的控制,因此理性化應該是現代化第一個最重要的標志。中國式現代化,首先要通過全面實施憲法,促進國家和社會生活整體的理性化。二是現代化一定是世俗化。從文藝復興、啟蒙運動開始,每一個個體都能夠從宏大的背景中解放出來,天然地、自由地、坦誠地追求自己的世俗快樂和幸福。通過制憲、行憲擺脫政治狂熱的過程,也是允許個體表達自己權利、追求世俗生活、安排世俗幸福的過程。三是現代化意味著制度化。即整個國家和社會生活能夠按照一套有序的、規范的、科學的、完備的制度體系加以建構,使得每一個人在每一個社會的每一個角落都能夠地按照制度作為主線來安排自己的生活、來進行交互。四是現代化也意味著普遍化。任何一種理論如果是追求理性的,理性一定是意味著普遍的,中國的憲法承擔的使命也是要建立中國共產黨的政黨世界觀。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治國情調研室主任、研究員呂艷濱教授以《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為題做了發言。他認為,改革要和法治相統一,即要在法治的護航下推進改革。一是要注重用好立法資源,維護法治統一。尤其是要摒棄要改革就要逾越法治的錯誤思維,避免重復立法和休眠立法;二是規范決策行為,確保民主、科學、合法。暢通群眾參與的渠道,因地制宜推進專家參與決策的機制,并加大對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三是規范行政執法,放管服相結合,尤其是要考慮機構整合之后的執法監管機制;四是司法是保障深化改革特別重要的環節,尤其是要尊重司法規律,嚴格恪守司法邊界。
在評議階段,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周光權教授首先通過生動的案例對前述的主題發言進行了點評。他認為,法治建設當中主要問題還是在于司法。比如在《統計法》的修改中提到是否要“增加盡量防止反復統計、減輕負擔”的條文,經過討論發現實踐中往往出現兩難;法治還不盡如人意,法治建設要達到我們理想的狀態和目標,還任重道遠,但是我們已經建構起了一個理想的保障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法治藍圖;我國法律體系的建構,大的制度框架沒有問題,關鍵還是在司法中怎么實現司法公正的目標,要不斷健全公正執法的體制機制,并將公正的司法體制機制落到實處。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憲法與行政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霞教授接著也進行了精彩點評。李霞教授提出,中國社會正處在全面深化改革這樣一場深刻的社會革命當中,包括法治領域在內的改革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引起重視和反思。如存在一定的急迫心理,某些領域的改革還存在一元化的傾向,缺乏系統思維和辯證思維,尤其是有些領域的話語過于強調步調一致,對于地方不同情況的考慮不夠。所以,改革一定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這是我們想問題、做決策和辦事情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改革開放的每一步都不是輕而易舉的,未來必定會面臨這樣那樣的風險挑戰,甚至會遇到難以想象的驚濤駭浪。所以體制改革中要不斷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的促改革能力和定力,確保改革這艘航船沿著正確的航向破浪前行。
第二單元:法治與中國式現代化
第二單元的主題是“法治與中國式現代化”,由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郭靂教授主持。
上海社會科學院黨委副書記兼法學研究所所長、《政治與法律》主編姚建龍研究員以《法治保障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為題做了發言。他從四個方面闡釋了法治及中國式現代化的關系。首先,黨的二十大報告把法治單列,體現的是抓關鍵、補短板、防風險的戰略考量,中國式現代化體現的則是一種自信和超越;其次,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實踐中應積極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再者,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目標,現代化國家必然是法治國家,實踐中應強調法治現代化是重要發展目標;最后,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需探討法治中國特色的邊界。
甘肅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教授陳永勝教授作了主題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樹立和踐行改革法治觀》的發言。他認為,新時代的法治觀應新增改革法治觀,改革法治觀包含三大依據:其一,時代依據,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是改革開放,新時代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還要靠改革開放;其二,現實依據,改革的核心內容是法治建設,核心命題是規范公權力;其三,理論依據,包含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關于改革的重要論述。他認為,改革法治觀的內涵最核心、最重要的內容體現在二十屆三中全會的《決定》里,即更加注重系統支撐、更加注重突出重點、更加注重改革效能。在此基礎上他提出,踐行改革法治觀的要點在于: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堅持人民利益至上,提升法治效能;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當代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一些重大的理論問題進行法治建設;堅持系統觀念、系統思維。
上海市法學會黨組副書記、專職副會長、《東方法學》主編施偉東的發言題目是《推進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若干思考》。他認為,法治對中國式現代化的保障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其一,保障國家利益的近期拓展,法學法律研究應該做到國家利益發展到哪里,法律保障就延伸到哪里。其二,保障國家力量的增長強大,在將新質生產力發展成競爭優勢,通過數字化轉型把大模型、AI等先進的數字化技術接入工業制造,變成實際生產力的同時,法律研究應做到跟進與拓展。其三,保障國家文化的國際傳播,精準扶持游戲、電影等文化產業出海,展現中國軟實力與文化魅力,法律研究亦需緊跟步伐。其四,保障國家形象的認知認同,中國式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既是倡議,也是我們的國家立場,也是我們對于人類命運共同體共同構建的一個更豐富的解釋,法學法律界的學者有可能也有責任做好這種講述,使中國國家形象特別法治形象在全球得到認知、認同。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治戰略研究部主任李忠研究員以《黨內法規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作用》為題,梳理了黨內法規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的核心作用、現存問題并相應提出的改進建議。他認為,黨內法規在引領、規范和保障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是當前黨內法規也存在與最新政策精神的銜接不足、黨的領導法規缺失、法規制定質量參差不齊以及監督保障力度有限等問題。為此,他提出了將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融入黨內法規體系,在解釋規定、實施保障和修改制度方面完善黨章,以及在提升法規制定質量、增強監督保障法規的強制性與執行力等方面完善黨內法規的建議。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雷磊教授的發言主題是《改革與“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新釋》。他認為,“中國式法治現代化”這一概念不僅體現了法治與改革作為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組成部分和必要條件,還回應了關于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是否自相矛盾的質疑。其一,法治是現代國家的標志,現代化是一個開放式的不斷更迭的一個歷時性的過程,法治現代化意味著法治不斷的矢量變化、更迭和自我完善,這不是一個暫時的歷史性的現象,而只是對于開放式的動態過程的描述。其二,改革的理念在法治現代化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改革意味著不斷依據新階段和新體系去弊革新,進行自我完善的過程。其三,制度現代化是治理現代化必要不充分條件,治理現代化體現在法治理念的轉換、治理能力的提升、規范的多元化等方面。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可以被理解為一種源于中國,但可為世界提供可為借鑒的普遍范式的現代性事業,是通過自我改革,在法治的理念、能力和規范體系等方面不斷趨于完善的基于發展觀的法治文明新形態。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網絡與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周輝副研究員以《中國網絡與信息法學的體系化建構》為題做了發言。他認為,網絡與信息法學整個制度的建設,是在不斷繼承和超越傳統法學學科相關規則制度建設的基礎上推動的;相應代表性的網絡與信息法學領域國家的主要立法,是基本按照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這樣信息技術發展不同階段的特點逐步開展的。網絡與信息法學在研究方法上新的特點則體現在,其一,統籌研究、規范標準和倫理;其二,貫通法治思維和互聯網思維;其三,涉及大綜合考慮定性和量化的分析;其四,回應引領與實踐并行。他認為,應當科學定位網絡與信息法學的學科,完善現在的網絡與信息法學理論,進一步深化核心范圍的研究,更好推進網絡與信息法治的建設。
在評議階段,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旭教授表示,本單元高度務實、高度聚焦,探討了法治現代化與現代化客觀條件不同的面向和問題。現代化的整體運動趨勢是尊重人、保障權利、尊重活力、體現尊嚴,應做到井然有序、活而不亂。他認為中國式現代化客觀條件包括四個方面:(1)空間條件,現代化發展過程中的不均衡問題體現在經濟意義、社會意義、文化意義、法治發展質量意義上,均衡的能力才有均衡的經濟社會的發展;(2)時間約束,中國式現代化面臨一個很緊迫的時間壓縮的問題,即需要在很短的時間內,從農業文明、工業文明、信息文明疊加的情況下實現現代化;(3)主體條件,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智慧,黨既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又給領導憲法法律實施,既是規范約束的對象,又是規范的制造者;(4)法治本身,法治本身既是改革的保障,也是改革的對象,如果法治改革不到位,就做不到對現代化全局規范、引領和保障的作用。
《法學研究》編輯部主任、副主編謝海定編審分享了聽會的兩點啟發。第一,關于法治與中國式現代化之間關系的兩種理解:第一種理解,體現在中國式法治現代化這樣的概念或者語詞表達當中;第二種理解,強調中國式現代化的整體性,即中國式現代化是一種基于新時代的國內國際實際情況而提出的一種整體國家目標,不能夠被分解為中國式法治現代化、中國式經濟現代化、中國式文化現代化。第二,中央的頂層設計給法學的學術研究帶來的創新機遇。從頂層設計到實際的創新,首先,要對頂層設計做學術上的闡釋;其次,針對具體的學術命題、研究主題,從知識本身、問題邏輯,結合學科知識積累、學科發展規律、學科體系,來進行理論展開,深化拓展理論、延伸理論;再次,在以對實踐全面調研的基礎上,實現宏觀理論與具體生動實踐的雙向互動。
評議環節結束,主持人郭靂院長結合發言人發言及對《決定》的學習和思考,對第二單元作了匯報總結。他強調對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法治作為中國式現代化重要保障的全面理解,法治內容不僅限于《決定》的第9部分,而是貫穿全篇,體現了系統觀念的重要性。同時,肯定了法律人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的重要作用,并感謝了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舉辦的高水平座談會,為參會者提供了寶貴的交流平臺。
第三單元:法治領域改革與涉外法治建設
第三單元的主題是“法治領域改革與涉外法治建設”,由《中國法律評論》常務副主編袁芳主持。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政法論壇》主編劉艷紅教授以《網絡時代刑事法治領域的改革》為題做了發言。她認為,網絡時代社會結構升級,以技術驅動為推動力量,技術及其風險貫穿社會治理的全過程,刑事治理應該遵循相對主義的犯罪觀,重點關注公民基本權利,控制技術創新行為的出入罪,引入新型的學科思維方式等三個方面的問題。此外,結合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網絡空間法治建設和刑事法律人權領域的要求,如何把握網絡時代的犯罪態勢與典型特征,對刑事法治的理念、時間、方法進行適度的更新和調整,以實現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是我國當下刑事法治理領域面臨的難題。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法商研究》主編姚莉以《深化刑事訴訟立法領域改革,完善中國式刑事法治的人權司法保障體系》為題,從三個方面進行了報告。一是作為時代命題之一的深化刑事訴訟立法領域的改革;二是作為深化刑事訴訟立法領域改革的重要任務,即完善刑事司法人權保障;三是中國式刑事司法人權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的路徑。她認為,站在新的歷史新方位,緊緊圍繞中國式現代化這一基本邏輯,在深化刑事訴訟立法領域改革時代要求的基礎上,繼續推進我國刑事司法人權保障的實踐探索,需要做到:(1)健全刑事司法冤案錯案的糾防機制,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健全刑事司法普惠性人權保障機制;(3)健全刑事司法的真相發現機制,推進發現真實與人權保障的融合。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國際經濟法研究室主任劉敬東研究員以《法治“一帶一路”對國際法治創新的路徑》為題進行了匯報。他認為,作為高質量建設“一帶一路”的重要組成部分,法治“一帶一路”建設面臨的風險和挑戰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1)國際法治大環境的惡化對法治“一帶一路”形成了外部威脅和沖擊;(2)以WTO為代表的國際經濟組織幾近失能,法治“一帶一路”不得不面對支離破碎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3)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試圖阻撓“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的力度不斷強化,法治“一帶一路”面臨美西方更大的壓力。創新法治“一帶一路”包含三個維度:(1)在“一帶一路”的重大項目合作中應當建立法律風險防范機制;(2)在貿易投資便利化、法治化水平實質性提升方面,考慮如何采取具體的實質性的措施;(3)豐富“一帶一路”法治化體系的內涵。在此基礎上,他進一步提出,法治“一帶一路”創新的途徑構建包含三方面內容:(1)確立透明度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建立與透明度和可持續發展原則相關的專門法律機制;(2)實質性推動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際經貿法律合作縱深發展,提升各國的貿易投資便利化、法治化的水平;(3)打造“一帶一路”經貿協定的網絡,解決國際經貿規則碎片化問題的同時,豐富法治“一帶一路”的體系內涵。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陳潔研究員以《我國制定金融法的基本思路》為題,從三個方面闡述了對制定金融法初步的思考。其一,關于金融法的基本定位,可從三個視角綜合考慮:(1)我國提出制定金融法的時代背景;(2)我國現有的金融法治建設的情況;(3)學理層面加以考察。其二,關于金融法的核心內容,應該區分大的金融法模式和小的金融法模式來確定它的核心內容。關于金融法相關的法律協調問題。大的金融法模式,要從制定綜合的金融法法典的方式,對金融業的機構、工具、市場等進行統一的規范和全面監管;小的金融法模式,主要通過提取模式,實現對金融監管立法頂層設計的問題。其三,關于金融法相關的法律協調問題。她認為,金融法實質上是一個金融安全法,金融法應該是以規制與監管為中心,以金融風險和危機防范為重任,以此來構建我國金融法的主要內容及框架。
《環球法律評論》編輯部主任姚佳研究員以《完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推進國際關系法治化》為題做了發言。她認為,涉外法律法規體系是涵蓋所有涉外因素的法律法規規章,是跨法律部門的法律規范。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體系,要堅持立法先行、立改廢纂釋并舉,尤其要進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等法律法規。推進國際關系法治化和推動全球治理體系的變革是大勢所趨,在建設國際法治的過程中,要通過法律的形式,包括立法、法律實施等等處理國家間法律關系,以及確立一系列的國家主權原則、一系列的國際合作框架機制,以使我們的涉外法律能夠有更好的更順暢的實施機制。
《國際法研究》編輯部主任曲相霏研究員以《涉外法治建設的“兩個結合”》為題,匯報了涉外法治的“兩個結合”并就此提出“兩個借鑒”。她認為,涉外法治的“兩個結合”中的第一個結合是與中國具體實際情況相結合,第二個結合是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兩個結合”具體體現在涉外法治建設中,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等整個過程當中可能都會運用到我國的傳統問題。以此為基礎,她提出了“兩個借鑒”,第一個借鑒,要借鑒成熟的國際法規則;第二個借鑒,要借鑒世界各國優秀的法治文明。此外,曲相霏研究員表示,實踐中要警惕合成謬誤,需要確立一個系統思維,要有科學的精神、科學的方法,要實事求是、尊重規律、開放包容、創新發展,開創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新境界。
在評議階段,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合作局副局長、研究員廖凡分享了三點體會。其一,單元發言人抓住了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相關問題的主線;其二,加強涉外法治建設,要讓我們中華的軟實力能夠體現出來,要向國際社會提供更多的、更好的公共產品,法治“一帶一路”就是典型的制度型公共產品,包括三大全球倡議、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其三,在現在的網絡時代、人工智能時代,我們在研究過程中,除了傳統的研究方法以外,要廣泛地去借鑒社會科學其他領域的研究方法,甚至自然科學領域最新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研究成果。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科研處處長、研究員劉小妹分享了三點體會。其一,法治領域改革體現了中國式現代化以及中國法治建設最具中國特色的語境,要在法治與改革的辯證統一關系之下,以法治領域的改革來回應法治與改革的關系,以法治與改革的關系實現中國式的法治建設、中國式的現代化建設;其二,法治領域改革體現了構建的一個條件,即自我構建,在動態的過程中實現法治的改革;其三,法治領域的改革核心是通過立法領域改革提供良法,通過科學的立法來達到良法善治,使得我們所有后面的建設有前提、有基礎。
閉幕式總結發言
閉幕式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謝增毅主持。
上海市社科聯副主席沈國明對會議進行主題、舉辦形式進行了高度評價,并對主辦方及工作人員表達了慰問與感謝。沈國明表示,會議深入探討了法治現代化改革,強調其對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性。面對嚴峻形勢,法治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會議呼吁將討論轉化為實際行動,并希望研究成果能推動法治建設,增強法治的硬度和韌勁,以應對現實挑戰。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合作局副局長、研究員廖凡在致辭中祝賀法學研究所、國際法所成功舉辦了一場高質量、及時且必要的會議,對發言、評議及會議整體質量給予高度評價,并感謝所里的邀請及所有與會者的貢獻,同時期待未來能看到今天分享的真知灼見轉化為更多文章,供大家學習體會。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聯合黨委書記、法學研究所所長莫紀宏在閉幕致辭中感謝了與會領導和專家的支持,特別是外地專家的不辭辛勞。莫紀宏所長表示會議達到了預期目的,同時強調了學術語言與政策語言的差異及構建學術命題的困難。他表達了對“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等命題的信心,并呼吁改變法治思維方向,以實際效果為追求價值。最后,他希望與會專家繼續支持法學所、國際法所的學術活動,并鼓勵科研人員與外部專家合作,共同推動法學研究的發展。
最后,主持人謝增毅研究員回顧了會議的歷史與成果,并期待未來繼續獲得各界的鼎力相助,共同推動法學研究所法治理論會議的持續發展。
(各與會學者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前合影留念)
作者:鄭韶武 人民日報社《國家治理》雜志社副總編